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系统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通知(修改稿)
关于做好地直各院校2020年度绩效考评
相关工作的通知
地直各院校:
为客观公正评价地直各学校202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地区教育局对地直院校2020年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现就做好地直各院校202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0年11月初
二、考评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考评内容
《地区教育局对地直院校2020年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地直各院校要高度重视,针对年初下达绩效考评指标逐条梳理,认真准备档案资料。地直各院校要客观真实的反映工作实况,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做好后续跟踪督查。
(二)此次考评工作是对地直各院校年度教育工作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及工作完成情况的一次结果性评定,考核组要本着高度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考评认定。坚决杜绝考评过程中讲人情、做老好人,更不允许考评结果与事实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存在。如地直各院校对考评结果提出异议,由具体实施考评人员予以解释。
(三)地直各院校要根据《地直院校2020年度考评指标》逐条对照分析,填写《2020年度地直院校考评工作目标自查表》(附件1),量化指标要写出实际完成的数量及百分比,定性指标要写出形象进度,并撰写2020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材料,完成情况要客观准确,言简意赅,内容全面,讲明则以,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2020年度表彰奖励加分事项申报表》(附件2)、《2020年度地直各院校绩效考评人员联系表》(附件3),上述材料与表格于2020年10月27日前报地区教育局办公室,逾期不报将按《阿克苏地区教育系统2020年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联系人:程 龙,联系电话:18709972206
附件:1. 2020年度地直院校考评工作目标自查表
2. 2020年度表彰奖励加分事项申报表
3. 2020年度地直各院校绩效考评人员联系表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 2020年度地直院校考评工作目标自查表 | |||||||
序号 | 指标 类别 | 考评指标 | 责任部门 | 实际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指标 分值 | 自查得分 | 备注 |
1 | 共性指标 | 贯彻落实《地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推动“七个全覆盖”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 | 组织部(人事处) |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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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五个管好”,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扎实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等活动,增强德育思政工作实效。 | 宣传(统战)部 |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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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学校内的各种不正之风。 | 纪检监察室 |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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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压实校园安全稳定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细化学生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消防、危化品、食品安全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前置检查,定期进行风险研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年内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 保卫科(综治办)、学工部(学生处)、总务处、教务(科研)处 |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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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能工作目标 | 按照“双高”计划建设目标,制定学院“十四五”规划,确定学院未来五年发展思路。
| “十四五”规划办(科研处) |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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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全育人”教育格局。 | 宣传(统战)部、教务(科研)处、思政部 |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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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续推进2个1+X证书试点专业、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校企联合办学上实现新突破。 | 教务(科研)处 |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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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地区教育改革相关课题研究、提高横向科研服务水平,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 | 教务(科研)处 |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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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积极开展各项长短期校内外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202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 继续教育系、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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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度表彰奖励加分事项申报表
地直院校: 2020年 月 日
项目 | 加分 事项 | 表彰内容 | 表彰机关 | 级别 | 确认依据 | 备 注 | |
表彰奖励 | 1.获得国家级表彰(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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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省部级表彰(嘉奖) | 例如:***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省部级 | 荣誉证书 | 填报格式示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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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可加行加页,按照《办法》绩优绩误督查工作加(扣)分事项填报。其中:“表彰机关”填写正式文件落款单位;“级别”填写国家级或省部级;“确认依据”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
附件3:
2020年度地直各院校绩效考评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 时间:2020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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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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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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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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