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提高年报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质量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重点
年报应重点展示贯彻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和典型案例;各部分要重点展示贯彻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和典型案例;重点呈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改善办学基础条件、建设并应用数字化资源、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实施“职教高考”制度、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应报尽报。
二、编制要求
(一)学院年报
1.学院年报要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发展、教学改革、国际合作、服务贡献、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以及“计分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六张数据表,由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完成,因数据表中大部分数据引用自高职数据采集平台,各二级学院、处室要认真做好高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采集填报质量。各二级学院、处室应根据地区、不同产业、学院办学特点,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基础上编制年报,如实反映学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以第三人称编制,避免出现“我校”的表述。
2.每部分内容均要有具体做法展示工作开展过程和年度特点或亮点、支撑本部分内容的 3~7 张图片、3~7 个数据分析图、3~7 个数据分析表、3~7 个典型案例。
3.图片选择需把握五个原则,一是图片不存在侵权问题; 二是反映所在板块主题,突出学生的阳光、自信、成长;三是全文图片大小一致,每幅图片单独插入,尽量不组合图片; 四是每幅图片下方均配有文字说明;五是图片为 JPEG 格式, 像素不小于 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4.典型案例独立成文,需把握好“五有”原则,即有案例编号、有标题(不超 16 字)、有具体做法、有示范推广价值、有精准描述(300~500 字)
(二)企业年报
1.采取“一校多年报”,由各二级学院完成一个企业年报,联系推动一个以上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3)”,《企业年报》是落实“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可以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的要求,“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 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才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包括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养)改革、助推企业发展、 问题与展望六个部分,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 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要有数据、案例、表格和论述等(具体格式与内涵见附件2《企业年报》参考说明)。
2.“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工作说明与要求
1.相关数据统计除特别说明外均为2021-2022学年的数据,即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的数据,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
2.6张数据表格的填写,请务必根据相应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准确填写。
3.质量年报是国家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履行责任担当、树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是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持续诊断和改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院校年报中各牵头部门要与责任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所负责内容的框架、典型案例和数据审核等方面的合规性把关、统稿和上报工作。
4.各牵头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高质量完成所承担部分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于12月10日前,经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版、纸质版)。年报编制质量将作为对各二级学院、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年报编制、报送及报送质量不高的部门将给予通报并将质量年报报送成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评价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5.请各参与本次质量年报编写的部门于11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一名工作人员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便于工作的沟通与联系。
联系人:黑江飞 15719000470
附件:1.学校年报(2023)参考框架
2.《企业年报》参考说明
3.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2022) 工 作任务分工一览表
5.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举办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